2013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亲属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1、亲属释义

  亲属的网络,是以婚姻和血缘联系为纽带编织而成的。

  较近之亲为亲,较远之亲为属。

  中国古代亲属以宗亲为本。

  2、当代法学亲属概念

  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婚姻是亲属之源,血亲是亲属之流。血亲也可依法拟制,通过收养而形成。

  为了正确把握亲属的概念,依法调整亲属关系,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亲属关系与亲属法律关系

  只有为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才是亲属法律关系,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与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亲属和家庭成员的区别

  家庭成员,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并互有权利义务的亲属。

  (三)亲属和家属区别

  家属是家长的对称。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亲属说法正确的是( )。

  A.亲属关系即亲属法律关系

  B.亲属即家属

  C.家庭成员间不仅有亲属关系

  D.婚姻是亲属之流,血亲是亲属之源

  [答案]C

  [解析]亲属关系的外延比亲属法律关系要大。亲属的范围大于家属。婚姻是亲属之源,血亲是亲属之流。所以选项ABD均错误。

  [例题·多选题]我国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家属包括( )。

  A.家长的配偶

  B.和家长同居一家的亲属

  C.妾

  D.奴婢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