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听课笔记 一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2013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听课笔记,考试吧为大家进行系统整理,希望考生能够及时关注。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一、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二、人类环境的概念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   1.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大类。   2.按照环境的功能,可以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   3.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包括海洋环境、湖泊环境、河流环境等)、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如森林环境、草原环境)、地质环境等。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物、植物等。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是指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等。   无限资源是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海水等。除海洋外,目前还没有把它们作为自然资源立法的保护对象。   五、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1.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2.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有人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把人类——环境系统的结构分为三部分:   (1)物理系统,包括生物以外的各种无生命的环境因素,如大气 水、陆地、岩石、日光等。   (2)生物系统,即生物圈,包括从最小的微生物到生物群落组成的大大小小的生态系统。   (3)社会经济系统,包括由人类活动控制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等。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   (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第二节 生态学基本知识   一、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这整个生物界。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人与生物圈”的研究列为全球性的课题,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生态学规律。   生物与环境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生态学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二、生态系统和生物圈   (一)生态系统的概念: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就是生物圈。   (二)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三、生态系统的功能   (一)生态系统的能量活动。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的。2000亿吨   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二)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四、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   第三节 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广义的环境问题包括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和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两类。狭义的环境问题则仅指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环境科学主要研究第二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又可以分为两类:(一)自然环境的破坏(二)环境污染   二、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一、环境科学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美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但当时指的是研究宇宙飞船中的人工环境问题,同现在的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完全相同。 二、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环境医学, 环境工程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