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五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7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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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商品倾销可分为以下几种:
  1.偶然性倾销。通常是指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售出"剩余货物",而以倾销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
  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是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倾销商品,在打跨了或摧毁了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了这个市场以后,再提高价格。
  3.长期性倾销。是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有的出口厂商可通过获取本国政府的出口补贴来进行这种倾销。
  (五)外汇倾销
  1.外汇倾销的含义。是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注意:不能理解为倾销外汇,而是利用本国货币的贬值来促进商品销售。比如:1美元能换10 元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还有一种情况1 美元能换8元人民币,人民币升值。当换10元时有利于出口。假设一盒粉笔在国外能卖1美元,当把1美元拿回来以后就可以在国内换10元人民币;而另一种情况则只能换8元人民币。这样就对出口不利。
  2.外汇倾销的条件。
  (1)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比如采用由8元人民币换1美元改为用10元换1美元。如果原来粉笔在国内收购价格为每盒7元,当拿到国外市场可卖1 美元,在国内可换8元人民币,现在如果是本国粉笔价格不变,如果人民币贬值,1美元换10元人民币,便可在国内换10元人民币,这样有利于出口。但如果本国货币贬值的同时使本国的物价上涨,一盒粉笔变为9元人民币,则毛利仍然为1 元人民币。如长到9.9元,则不但不能促进本国商品向外销售,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出口不利的。
  (2)其他国家不同量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六)促进出口的行政组织措施
  (七)其他措施
  1.外汇分红。是指政府允许出口厂商从其所得的出口外汇收入中提取一定百分比的外汇用于进口,鼓励其出口积极性。
  2.出口奖励证制。政府对出口商出口某种商品以后发给一种奖励证,持有该证可以进口一定数量的外国商品,或将该证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或出售,从中获利。
  3.复汇率制,政府规定不同的出口商品适用于不同汇率,以促进某些商品的出口。   4.进出口连锁制。政府规定进出口商必须履行一定的出口义务方可获得一定的进口权利,或获得一定的进口权利的进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出口义务。
  
  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
  经济特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关境以外所划出的一定范围内,建筑或扩建码头、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和实行免除关税等优惠待遇,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出口加工工业等业务活动的区域。经济特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有的称为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有的称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无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许多国家对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规定大同小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关税方面的规定。对于允许自由进出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免征关税。
  2.业务活动的规定。对于允许进入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外国商品可以再出口或向所在国国内市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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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边境区与出口加工区的主要区别在于,自由边境区的进口商品加工后大多是在区内使用,只有少数是用于再出口。故建立自由边境区的目的是开发边境区的经济,因此有些国家对优惠待遇规定了期限。当这些边境区生产能力发展后,就逐渐取消某些商品的优惠待遇,甚至废除自由边境区。
  (六)过境区
  沿海国家为了便利内陆领国的进出口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国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过境区规定,对于过境货物,简化海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小额的过境费用。过境货物一般可在过境区内作短期储存,重新包装,但不得加工。
  
  总结:
  第一节 关税措施
  (一)关税概述、关税概念、关税的产生与发展、关税的性质。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三)关税的种类。
  (四)关税的征收。
  (五)关税的保护程度。
  (六)关税的经济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贸易条件效应、税收效应、保护效应、国际收支效应。
  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   

  (一)非关税措施概述、非关税含义、非关税措施的特点。
  (二)非关税措施的种类、非关税措施的分类、内容及特点。
  第三节 其他贸易政策措施
  (一)鼓励出口措施。
  (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经济特区的措施。

  注意:关税的含义、性质、特点;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的关税的种类;各种关税的概念;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反补贴的主要规定;普遍优惠制方案的规定;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与选择税;离岸价格、到岸价格(FOB CIF);法令价格、海关税则;协调制度;名义关税、有效关税;关税的价格效应、税收效应、保护效应、国际收支效应;非关税措施的含义及特点;非关税措施种类,主要是非关税措施的种类和概念;自动限制出口协定的主要内容;关税与贸易总决定海关税估价协议的主要内容;鼓励出口措施;经济特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