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六章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2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三、支付协定
  支付协定是两个国家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书面协议。支付协定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算机构的规定
  通常双方都指定它们的中央银行作为清算的负责机构,处理双方的清算工作。
  (二)清算账户规定

  清算机构办理清算业务是通过清算账户进行的。清算账户主要有两种:
  1.单边账户:即只在缔约国一方的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
  2.双边账户:即缔约国双方在中央银行,互为对方国家开立清算账户,目前绝大多数清算账户都是双边账户。
  (三)清算项目与范围的规定
清算项目与范围是指两国间的贸易和非贸易往来应通过清算账户进行结算的项目与范围。
  (四)清算货币的规定

  在单边账户下,用开立清算账户国家的货币记账和进行支付;在双边账户下,使用的货币分为记账货币和支付货币两种。记账货币可以用一方的货币,也可以用第三方的货币,用何种货币记账由双方谈判后在协定中确定。而双方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具体办理收付时,则应分别使用本国的货币。债权人和债务人指的是企业。
  (五)清算方法的规定
  缔约国双方的债务人,主要是进口商,要用本国货币把应付款项,通过指定银行,交入负责清算的本国中央银行,贷记对方国家的清算账户,结清所欠的债务;而缔约国双方的债权人,主要是出口商,也应通过指定银行,从本国中央银行的清算账户领取本国的货币,收回货款。
  (六)清算账户差额处理
  支付协定都规定有有效期,协定到期时,协定所规定的清算项目仍可进行一段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到四个月,清算账户的差额才进行总结算。
  例如在一年当中甲国向乙国出口100万元商品,乙国向甲国出口了80万商品,这时乙国应向甲国至少再出口20万元的商品,这样才能平衡,否则20万就形成了差额。
  差额处理办法有:
  1.在一定期限内由债务国向债权国输出商品。
  2.用双方同意的可兑换货币或黄金支付。
  3.用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兑换的货币支付。
  4.将金额转入下年度清算账户内。

  四、国际商品协定
  将在下节论述。


  第三节 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

  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所缔结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的主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协定,维持这些商品的合理价格,保证这些产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迄今为止,国际上仅就糖、锡、咖啡、橄榄油、小麦、可可、天然橡胶7种商品签署了国际商品协定。

  一、国际商品协定
  国际商品协定一般由序言、宗旨、经济条约、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等部分构成,并有一定的格式。其中经济条款和行政条款是国际商品协定两项最主要的条款。

  (一)经济条款
  经济条款是确定各成员国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它关系到各成员国的具体权益,是国际商品协定中最重要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

  1.缓冲存货的规定。缓冲存货,就是由该商品协定的执行机构依照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规定,运用其成员国提供的实物和资金,干预市场和稳定价格。
  即把某项商品规定一个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如最低价为0.5美元,最高价格为1美元。当商品价格超过1美元时,则相应的机构就要抛售此种商品,使得价格稳定在1美元以内;当价格低于0.5美元时,则相应的机构就要收购此项商品,使价格抬到0.5美元以上。
  2.出口限额的规定。这种条款规定一个基本的出口限额,每年再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动,确定当年平均出口限额。属于这种类型的,有国际咖啡规定。
  3.多边合同规定。这种条款规定,进口国在协定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向各出口国购买一定数量的有关商品;出口国在协定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向各进口国出售一定数量的有关商品。属于这种类型的是国际小麦协定。
  4.出口限额与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即同时采用这两种办法来控制市场和稳定价格。
  (二)行政条款
  该条款主要涉及权力机构和表决票的分配。
  (三)最后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协定的签字、批准、生效、有效期、加入、退出等具体程序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