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资产评估》第五章 无形资产评估4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5日
 (二)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应用
  1.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自创无形资产的成本是由创制该资产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所构成的。
  (1)财务核算法。即按该无形资产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估算。
  (2)市价调整法。自创无形资产在市场有类似无形资产出售时,可按照无形资产市场售价确定,或按市场售价的一般比率,由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销售价换算重置成本确定,可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确定其评估价值。
  【例5-4】某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形成食品袋保鲜技术秘决,假定按国家规定可估价摊销。现有类似装保鲜技术上市,技术转让费80万元。又知该企业有三项专有技术,其开发成本分别为60万元、80万元和120万元,相应的市价为120万元、200万元和250万元。试按市价调整法评估袋装保鲜技术秘决的重置成本。
  【答疑编号:10050103
  【分析】已知同类技术的市价为80万元,只要乘以成本市价系数,就可求得保鲜技术秘决的重置成本。
  又知一组该企业专有技术的成本与市价的代表性数据,可按加权平均法求出成本/市价系数的经验数据。
  【答案】由题给条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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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类似袋保鲜技术的市价为80万元,故该企业的保鲜技术秘决的重置成本估价为:
  80×45.6%=36.5(万元)
  2.外购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外购无形资产一般有购置费用的原始记录,也可能有可资参照的现行交易价格,评估相对比较容易。外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购买价和购置费用两部分,
  (1)市价类比法。在无形资产交易市场选择类似的参照物,再根据功能和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对其进行调整,从而确定其现行购买价格。购置费用可根据现行标准和实际情况核定。
  (2)物价指数法。它是以无形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为依据,用物价指数进行调整,进而估算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
  
  从无形资产价值构成来看,主要有两类费用,一类是物质消耗费用,一类是人工消耗费用。
  【例5-6】某企业2003年外购的一项无形资产账面值为80万元,2005年进行评估,试按物价指数估算其重置完全成本。
  【答疑编号:10050104
  【分析】经鉴定,该无形资产系运用现代先进的实验仪器经反复试验研制而成,物化劳动耗费比重较大,可适用生产资料物价指数。根据资料,此项无形资产置时物价指数和评估时物价指数分为120%150%,故该项无形资产的重置完全成本为:
  
  3.无形资产成新率的估算。影响无形资产成新率的因素是无形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无形资产的损耗(贬值)表现为功能性损耗(贬值)和经济性损耗(贬值)。功能性损耗(贬值)表现为由于科学技术进步,使得拥有该项无形资产的单位或个人其垄断性减弱,降低了获取垄断利润的能力而引致的贬值。经济性损耗(贬值)在于无形资产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这是一项特殊的损耗。比如某项技术的使用,尽管目前技术水平很高,但最新研究发现,该项技术使用生产的产品可能会引致环境污染,因家有关法规禁止该项技术产品的生产,这样就使得该项无形资产报废。
              
              第三节 专利权的评估


  一、专利权的特点及评估目的
  (一)专利权的特点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占权或专有权。任何人如果要利用该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出售使用该项专利制造的产品,需事先征得专利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付给报酬。专利权一般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以下特点:
  1.独占性,也称排他性。同一内容的技术发明只授予一次专利,对于已取得专利权的技术,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盈利性实施。
  2.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只在其授权范围内才有法律效力,在其他地域范围内不具有法律效力。
  3.时间性。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受法律保护。期满后,专利权人的权利自生终止。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4.可转让性。专利权可以转让,由当事人订立合同,并经原专利登记机关或相应机构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权一经转让,原发明者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由购入者所有。
  (二)专利权评估目的
  专利权评估依专利权发生的经济行为,即特定目的确定其评估的价值类型和方法。不同情形下的专利权以及转让形式不同,确定的价值类型也不一样,其评估方法的应用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就专利权而言,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刚刚研究开发的新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尚未投入使用就直接转让给接受方;另一种情形是转让的专利已经过长期的或一段时间的生产,是行之有效的成熟技术,而且转让方仍在继续使用。
  专利权转让形式很多,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全权转让(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使用权转让往往通过技术许可贸易形式进行,这种使用权的权限、时间期限、地域界线和处理纠纷的仲裁程序都是在许可证合同中加以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