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资料整理4.1
第三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
第一节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一、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股份制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它通常是指以入股方法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自负盈亏,股东以确认的股份享有利益或承受损失的一种所有制经济形式。
股份公司,亦称股份制企业,是以股份制形式集资组成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组织。
(二)股份公司的类别。
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1、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投份有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A: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B;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经批准,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D:股东数不得小于规定的数目,但无上限;
E: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F:公司应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A: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
B: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
C:公司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
D: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限制;
E: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F:公司的财务不要求公开。
目前我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