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审计学》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6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第五节 其他职业道德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从事与提供专业服务不相容的业务、职业或活动。具体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财务报表和审计服务;
  (2)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不得担任鉴证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以及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3)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同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
  
  
二、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
  (一)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含义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关系,仅限于审计业务。
  如果审计客户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接受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而之前已发表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则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
  (二)客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客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很多,但有两种原因有可能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的正常秩序。一种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为争揽业务而进行恶性竞争;另一种原因则是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分歧,客户不认可注册会计师的立场。
  (三)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具体包括:
  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前任注册会计师曾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过的关于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问题;
  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四)接受委托后的沟通
  1.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的前提
  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2.查阅相关工作底稿及其内容
  如果前任注册会计师决定向后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工作底稿,一般可考虑进一步从被审计单位(前审计客户)处获取一份确认函,以便降低在与后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时发生误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