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学考试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讲解(8)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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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学考试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讲解汇总

考点:公文写作

公文写作是指公文的起草与修改,是撰写者代表机关立言,体现机关领导意图和愿望的写作活动。

公文姓“公”,是代表法定的机关与组织的,是机关和组织行使职权、承担义务、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工作。公文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是代机关立言,要反应的是机关领导集体的意图和志愿。是领导机关集体意志的体现,而不是某个人的意志。因此,在写作当中,要防止以个人的意见而成为机关的意见,把其体现为公文。在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包括国家机关社会一些企事业单位中,质量并不是特别高,质量差的公文还是常见的,逻辑混乱、词不达意,有的甚至同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如果经常出现这些常识性的错误,就会影响到机关的权威性,和机关的声誉,同时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混乱。所以,强调公文的撰写人员,要正确认识到公文写作的意义和自己肩上的责任,要把握公文写作的技巧,认真履行职责,写出高质量的公文。

公文写作的构成:起草初稿、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的整个过程。

考点:起草初稿

是指构思完成后,动笔行文写出公文初稿的具体过程。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用简洁规范的语言,来表达既定的主旨,把精心构思的布局,转化为文字篇章的工作,在公文起草实践当中,起草公文可以由一个人来承担,也可以由多人来承担,主要是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和机关文书人员队伍的条件来确定。

公文起草组织可以有三种形式:

1.由一个人准备选取材料,构思布局,直至拟写成文。

主要是适用一些比较小的机关和单位。如:便函、简报、事务性的通知。其主要优点在于集中在一人之手,可以全局在胸,思路开阔,一气呵成。但对于一些较为重要的、篇幅较长的公文来说,这种封闭型起草形式也存在诸多缺点,如人单力薄、精力分散;在材料取舍、观点提炼和角度选取上,往往易受个人视野和素质的限制;写作效果因人而异,难于保证。

2.由多人共同讨论、构思和准备材料,最后由一人执笔起草。这是一种开放的起草方式。这样就可以扬长避短,拓展视野,观点新颖,角度得体,集思广益,最后由一个人写出。最后的执笔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求执笔人要善于听取意见,敏锐地抓住闪光点,但又不能安于记录和代笔,把各种不同的见解统统搬进文稿,造成主旨不明确,要求不统一,风格不协调。

3.由起草小组共同酝酿,多人分工执笔,一人统稿贯穿成文,重要会议的报告、总结,重大的方针政策性决定、决议,布置全局性工作的指示,由于其涉及面大,篇幅大, 文字要求的水平高,往往由领导机关的文秘部门牵头,吸收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文书人员参加,组成起草小组打团体战。分工起草必须注意紧密联系,互通情报,确保全文思想一致,内容协调,风格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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